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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推动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构建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 2021-12-15 08:30:31 来源:南方日报

乐干河变了!

“以前河水上时不时出现漂浮物,还会飘来奇怪的味道,大家都避之不及。现在河水变清澈了,河流两岸修起了堤坝,建起了亲水设施,夏天引来不少游客在岸边玩水。”蕉岭县广福镇乐干村村民叶大叔说。

乐干河的变化,得益于梅州市参与粤闽赣边三省五县检察机关、河长办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为加强汀江、梅江及赣江上下游、左右岸跨流域跨省际跨部门协作,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远县,福建省龙岩市武县,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会昌县联手构建了一张互联、互动、互通的生态环境保护网,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提升。

随着形势发展,这个由跨县域生态保护协作而构建的区域协作机制,正拓展为跨市、跨省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提升,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一泓清泉见证合作。如今,粤闽赣边界一条条清澈的河流,已成为粤闽赣边界灵动的风景线,书写着粤闽赣三地友好合作、共治共享的发展佳话。

联防联控

构建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位于粤闽赣三省交界的梅州,境内溪河密集,水系发达,其所在的韩江流域,是广东省第二大流域。其主要支流石窟河发源于福建武、松源河发源于福建上杭、汀江发源于福建宁化。

除此之外,三省之间还有着不计其数的小型跨境河流。以武县为例,省际出入境河流有12条,流域面积1635方公里,河流水系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以河为纽带,梅州多地与粤赣两省山相连、水相依。

然而,长期以来,跨境河流水环境治理步调不一、打击跨境涉水犯罪难以形成合力、信息沟通不够顺畅等问题,导致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积累,跨省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矛盾日趋突出。

韩江是潮汕地区的饮用水源,梅州地处韩江上游,承担着下游潮汕地区1500多万人口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任。按照规定,梅州的交水水质需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级。年来,由于畜牧养殖业不断扩大、工厂存在废水超标排放等原因,使得韩江水系梅州支流的水质不断下降。

为提升跨界河流断面水质,两地曾多次开展整治工作。蕉岭县多方筹集资金,拆除禁养区养殖场,并引导限养区养殖户做好升级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内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另外,上游的武县同步启动“百日专项行动”,抽调全县260名干部脱产驻点与蕉岭交界的象洞镇,对猪舍进行拆除。

尽管如此,污染却未能根治。“年来,我们加强了省际边界河流的巡河力度,对河流附的养殖户进行培训,并加强对工厂排污的监测。即使这样,污染仍时有发生。”蕉岭县河库管护中心主任郭文锋坦言,作为省际边界县,面对河流污染中的失管、失控等问题,当地一直有加强管理,“但行政区域的限制、治理步调不统一,造成‘上游未净,下游又起’。”

如何对症下药,根治病症?作为监督机关,三省五县的人民检察院开始深入摸病根:由于各县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信息交流不同步,导致线索无法及时传递到属地责任单位;各县开展联合执法步调不同步,违规排放现象屡禁不止。更关键的是,由于省际执法单位之间存在条块分割,管理分散,使得执法出现“真空地带”。

问题导向,靶向发力。2018年3月,广东省蕉岭县、远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福建省武县签订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打破地理界限的条条框框,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协作机制,重点做好边界生态环境保护、水源涵养和污染防治工作。

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区域成员信息共享、跨区域联防联动、公益诉讼配合协作、跨区域环境修复补偿……一项项协作机制先后建立。

区域协作下的高效率很快显现。《三省五县区域协作专刊》显示,五县会签完协议后的次月,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当地一村民在寻乌与武交界处的山场和田地违法投建养殖场,并向河流非法排放污水。获悉这一情况后,两地检察院迅速联合进开展现场调查,不到一周就完成了查处。“这一案例给予了我们治理污水极大的信心。”蕉岭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林剑庭说。

1+1>2

“检察长+河长制”常态化治水

今年春节前,蕉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武县人民检察院的反馈:广福镇乐干河跨界河流水质降至劣Ⅴ类。“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了解这一情况后,我们迅速组成办案组,派办案人员与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林剑庭说。

调查结果显示,由于生猪价格上涨,乐干村生猪养殖户有所增加,部分养殖户在禁养区建起猪圈,并违规排放废水;此外,蕉岭县北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仪器故障,也造成废水排放超标。

“我们马上联合相关部门关停违建养殖场,同时对违规排放企业进行了整改、惩罚。”林剑庭说。经过一个月整治,乐干河汇入岩前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达到了三类整治目标。

跨省联动形成合力,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据2021年蕉岭县环境质量月报显示,今年10月,蕉岭跨界(县)1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2.3%。

三省携手治理,关键在于形成长效的管控机制。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刘佳说,交界断面水质不稳定、输入型污染是影响境内断面水质的主要因素之一。共建高效治水体系,加强水质监管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如何让检察力量融入河流日常管护当中?“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在河流管护中应该如何运作?

“首先,需要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刘佳说,将区域协作机制与河湖长制融合起来,可以发挥“1+1>2”的效果。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需要,引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与同级河长办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明确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执法等多个工作细则,结合“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与兄弟县开展跨省联合巡河检查、相互监督等行动,确保河流常清、常管。

两种机制的有机融合,很快便在河流的管护中发挥效应。

中赤河是武县岩前镇、中赤镇的主要水源,其源头位于蕉岭县广福镇,与三镇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于河流贯穿广福、岩前两镇的工业区域,以及部分村庄的农耕区域,导致水质不稳定,武县人民检察院也因此收到群众的反馈。

机制运行后,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县人民检察院以及两县河长办相关工作人员常常联合对中赤河沿线进行巡查,并取水进行检测,寻找原因。

科技力量也参与到巡河中来。郭文锋介绍,在今年的巡河过程中,蕉岭县与武县利用无人机对沿河水域进行大范围巡视勘察、定点拍摄,有效解决巡河工作中因环境和时间限制而产生的效率不高、问题发现不全、溯源能力不强等问题。“透过大屏幕实时查看巡河情况,河道垃圾是否清理干净、河道疏浚清淤是否彻底、河道是否存在污水直排等现象能通过视频巡河清晰反映、快速发现。”

“‘检察长+河长’机制与三省五县生态保护机制的有机融合,让问题发现在一线、控制在一线、解决在一线。”林剑庭介绍,成员单位一旦发现问题线索,迅速传递至共享信息库,各相关部门必须当天拿出解决方案并加以解决,“事不完,人不走”,否则将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提档升级

深化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协作

夕阳西下,蕉岭县长潭水库景区火红的枫叶与蓝天倒映在水中煞是好看。微风轻拂,水面泛起阵阵涟漪。

年来,长潭镇居民明显感觉到境内河流更清澈了,水质变好了。同样在蕉岭县,跨界的多宝水库旁,村民的感受更为直观:没有养猪场的污水直排,臭味没了,水质也更好了。

“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在治水领域取得的成功,显现了该机制在解决问题时的威力。对此,粤闽赣三地在该机制的基础上进行提档升级,探索建立“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广东省梅州市、河源市、潮州市,福建省龙岩市和江西省赣州市。

本次区域协作将围绕粤闽赣三省的社会治理现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跨境涉公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检察机关协同带动区域内相关部门开展公益保护综合整治,社会治理格局由“各自为政”向“共建共治共享”转变。

“建立此机制,既是加强公益诉讼跨省检察协作的有力证明,也是梅州加强省级边界交流合作的全新实践。”刘佳说。从县域协作到跨市、跨省协作,从以河为纽带到围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等领域,梅州与周边地区的协作探索不断迈向纵深。

不久前,远县人民检察院与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办结了该机制建立以来的首例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寻乌县南桥镇与远县八尺镇部分商户存在偷运液化气的情况,随后他们迅速将线索传至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远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在接到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的线索之后,远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辖区内各个乡镇的餐饮店、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代充液化气经营店进行全面摸排。

“你们使用的液化气瓶已过期,不能继续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我们需要对燃气瓶进行处理。”根据线索收集证据,并向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磋商函,推动其成立安全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组,对违规店铺进行挂牌督办,不到3个月时间,远全县有关液化气的问题处理妥当,效果立竿见影。

“这事要是搁以前,且不说线索难以得知,等到安全事件发生的时候才进行排查只能是亡羊补牢,给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害。协作机制不仅推动了我们的工作,也能倒逼我们检视自身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

远县类似,三市两级人民检察院都建立起了信息共享机制。各个成员单位实时通报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数据,有重大影响、区域关联的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及公益诉讼重大案件线索等信息,共同协商解决公益诉讼个案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此外,各个成员单位还互通交界区域山水林田湖草重点生态环境监测情况、本地重要公益保护文件、侵害公益重大案件情况等内容,通过分析研判区域内典型案(事)件,加强公益保护风险预测预警。

区域联动不断推动梅州市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今,梅州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42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57件,其中发出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5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立案数、诉前程序数、提起诉讼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三省五市合作,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探索建立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标准及成效评估机制,为省际边界合作贡献检察样本。”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潘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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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潮州联防联治韩江污染

“河面上飘着许多垃圾,还伴随着非常难闻的味道,仔细一看还有死猪,真是太恶心了!”说起前年垃圾漂浮事件,丰顺县留隍镇居民朱女士便忍不住抱怨。“死猪可能携带多种细菌,会产生病原体,并最终流入韩江,对流域水生态造成严重污染。这样的水喝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2019年5月26日至30日,位于丰顺县的韩江东山枢纽河闸前出现大量垃圾堆积和病死猪,附居民叫苦连天。在巡河过程中,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向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要求以最快速度清理河面垃圾。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移交的线索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向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丰顺分局等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清理河面垃圾,防止漂浮物污染韩江水体生态环境。

此外,该检察院还召开座谈会,对水体污染及下一步综合整治进行论证分析。该院分别向辖区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加强对辖区河道内随意丢弃死猪行为的有效监管。

检察建议发出第二天,一艘艘清洁船便开到了韩江中央,对漂浮的垃圾进行清理。

守护好一江清水,是韩江流域上下游城市的重任。在2018年韩江流域蓝藻事件及2019年韩江漂浮死猪事件中,沿岸各市携手并肩,联防联治。2019年,梅州、潮州、汕头等韩江流域上下游城市签署了《关于加强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动机制,定期通报水质监测结果,全流域协同保护韩江水资源,共同采取措施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南方日报记者梁时禹 通讯员刘佳)

标签: 协作机制 生态保护 保驾护航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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