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网页截图
标签: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
中国国家版本馆首批版本捐赠入藏仪式8月2日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有关公藏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吴雨)中国人民银行1日表示,将因城施策精准
8月1日,省直公积金中心在全省首创推出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月三
最新!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