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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日讯(记者吴玉玺)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公报》涵盖了我省2022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生态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与能源等八方面内容,重点阐述了全省生态环境各要素的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介绍,在大气环境方面,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95.9%,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是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位列全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的分别是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伊春市。
在水环境方面,2022年,扣除自然本底因素影响后,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3%,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历史首次水质状况达到优;国控断面劣V类水体清零,同比改善1.5个百分点;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水质总体改善1.5个百分点。全省22个地市级水源地、24个县级市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均为100%。
在土地生态环境方面,全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在自然生态方面,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的县(市)分别有28个、47个。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500种,野生植物2931种。有自然保护地344处,总面积为906.7万公顷,居全国第7位。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4.47%,森林蓄积量为21.58亿立方米。全省草地面积为117.64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2.77万公顷,比2021年增加800公顷。
在其他环境方面,2022年,全省13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3.4分贝,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6.5分贝。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从2021年7月碳市场开放到2022年12月底,我省参与交易的企业共53家,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809.65万吨、成交额3.63亿元,卖出碳排放配额981.84万吨、成交额4.28亿元。全省地级城市44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
马健表示,总体来看,2022年,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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