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临江村低保户宋兰英收到了一笔临时救助备用金,“感谢工作人员和政府的帮助,这笔钱太及时了,减轻了我们家人的压力。”宋兰英的家人说。
(相关资料图)
8月3日,临江村突发洪水,宋英兰的房屋大量进水,导致大部分生活用品及个人物品损毁。
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指导各级各地民政部门对受灾困难群众逐人逐户走访到位,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把民政的救助政策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当中,用心用情用力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海林市长汀镇工作人员为遭受灾害的低保户发放临时救助
在太平川村,洪水已退,苑志刚一家被洪水淹没的房屋正在进行粉刷,受洪水影响的村庄正逐步恢复往日的样子。
苑志刚和妻子是东宁市大肚川镇太平川村低保对象。11日,村庄连续遭遇暴雨,苑志刚的房屋受损,影响一家正常生活,大肚川镇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将苑志刚一家安置于太平川村老村委会内居住。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缓解苑志刚暂时出现的生活困难。
省民政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当遭遇突发临时性生活困难时,困难群众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救助,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立即核实人员基本信息和临时遇困原因,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根据急难情形,由申请人或其代办人签订承诺书后,直接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予以救助。
省民政厅为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以及冬春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按照规定纳入保障范围。
近日,张永恒一家的生活重回正轨,镜泊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在张永恒家中忙着大扫除,晒被子,晾衣服。
“非常感谢,没想到我们还没有向工作人员寻求救助,这笔救助金就送上门了。”张永恒和儿子是宁安市镜泊镇东林局南湖经营所的低保对象。镜泊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在受灾群众日排查工作中,发现张永恒居住的房屋经过雨水浸泡,墙体大片脱落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居住,第一时间将张永恒一家转移到安置点中。宁安市民政局依据日排查、日报告的情况,及时发放临时救助金,保障基本生活。
7月以来,省民政厅启动受灾群众救助日报制度,与省应急厅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实时互通灾情调度信息。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民政临时救助与应急救助政策衔接。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后,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省民政厅继续开展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将受灾群众纳入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摸排走访,重点关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以及各类因灾新增困难群体,建立受灾人员救助台账,逐人落实救助措施。
“刘奶奶,我们又来看你了,最近怎么样呀?”近日,尚志市民政局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走进困难老人刘奶奶家,为她送去慰问品,询问刘奶奶的灾后情况。
因近期的洪涝灾害,一想到刘奶奶及其儿子行动不便的情况,社区网格员杨春杰及社工朱瑞就焦急万分。于是,二人第一时间前往老人家中查看老人情况,联系所在社区及时帮助刘奶奶一家进行转移安置。
在解除灾情风险后,杨春杰和朱瑞担心老人缺少食物和被褥等生活用品,积极协调尚志市民政局及志愿者服务队马上携带生活物资,提供了临时救助金,送上了暖心关怀,帮助老人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生活。同时民政局指导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发动邻里邻居互帮互助关怀特殊群体,守护最美夕阳。
据悉,各地民政部门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社区网格员等作用,整合社会力量,通过入户走访、电话了解、微信沟通等方式对受灾人员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摸底排查,加强对特殊群体探访关爱,全面了解生活状况和需求。组织民政部门、社会工作站,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关心我的特殊困难老人邻居”志愿服务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开展心理疏导、心理矫正、生活照护等服务。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见习记者:杨惠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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