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因改革而生,汕头因经济特区而兴。
40多年来,汕头把握经济特区改革开放重要窗口的战略角色,担起改革开放试验平台的重要职责,牢记改革开放开拓者的历史使命,以“杀出一条血路”的勇气,创造了多个“全国率先”的经验,写就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上取得显著成就。
改革开放再出发,汕头的机遇前所未有,高质量发展相当可期。
踏上新征程,这一年来,汕头牢牢把握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以特区之为谋汕头之变,推动重点领域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更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激发汕头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擦亮汕头经济特区这块耀眼的“金字招牌”。
高位推进▶▶
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
“不到1小时就帮我们完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真的太赞了。”9月30日,在澄海区公共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澄海区卜蜂莲花超市员工陈先生激动地说。当天,他将澄海区卜蜂莲花超市企业登记资料送至窗口,仅用40分钟便完成了整个行政审批流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一套免费公章。
卜蜂莲花超市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是澄海区重点企业之一,最近正在筹备新超市开业。接到企业投资意向后,澄海区市监局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通过微信群的方式提供不见面服务,由业务“专班”第一时间为企业进行全程专业指导,提前完成资料审核,以最快速度、零成本完成企业开办工作。
事实上,这只是汕头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的一个缩影。人才往哪里走、资金往哪里流、项目在哪里建,取决于哪里的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归根结底就是营商环境的比拼。作为改革先行者,汕头经济特区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领域深化改革主攻方向之一,持续优化营商软环境。
目前,汕头市已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7%,97%以上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78%以上的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开办企业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即来即办、立等即取”,并为新开办企业实行免费刻章一次;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营商环境的好坏,企业的感受最为直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去年11月,汕头高位启动“政企直通车”,广泛收集企业诉求,架起各类市场主体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由汕头市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政企直通车”工作会议,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座谈,现场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截至今年9月24日,累计收到企业诉求134件,办结企业诉求117件,答复率100%,办结率87.3%,工作成效广受企业好评。
这一年来,汕头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建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12个专题组和19个指标组,高位统筹推进汕头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
在自上而下的重视下,汕头各地各部门正在形成“争先创优”的干事氛围,推动营商环境取得质的变化。如龙湖区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服务举措,推动“指尖办”“跨城通办”等智慧政务服务和惠企利民举措上线落地落实;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推出支持企业发展15条措施,确保企业审批事项“零超时”;华侨试验区推出博硕士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完善政企沟通机制……
扩容提质▶▶
强化工业用地保障
汕头用地紧张,一组数据足以说明:汕头全市人口密度相当于全省的4.5倍、全国的17.6倍。如何解决人地矛盾一直是汕头发展道路上必须面对的一大课题。而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汕头工业用地更加捉襟见肘。
一方面,工业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中仅占19.5%,工业用地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现状产业集而不群,存在产业空间碎片化的情况,整合开发难度较大。部分工业用地还存在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现象,每平方公里工业增加值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因此,强化工业用地保障,提升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水平,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提供充足的用地空间是当前汕头的重中之重。对此,汕头市通过抓载体解决产业发展空间问题,抓存量工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持标准厂房建设、村镇集聚地升级改造、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等;出台“工改工”政策,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如龙湖工业园区正在奋力开辟为产业拓空间、向土地要效率的新路子。园区规划总面积5200多亩,包括万吉、珠津、龙盛、龙新4个工业片区,现有企业26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4家、高新技术企业54家。当前,园区可供产业拓展的空间非常狭小,为破解迫在眉睫的用地难题,龙湖区正积极谋划开发建设规划总面积约1.36万亩的龙东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
同样位于中心城区的金平工业园区也面临着用地紧张的难题,部分用地的低效利用,直接影响园区扩容提质增效。为此,金平工业园区对已完成认定的首批14宗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加快推进,并对有用地需求但容积率低于2.0的企业进行全面清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改造。
与此同时,由工信部门搭建的“工信+用地空间服务平台”已于9月上线,平台以数字化服务破解企业用地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前,大量企业由于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在用地方面要素资源严重错配,一方面是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大,另一方面则是部分园区、厂区存在闲置用地多的现象。
为了让闲置用地有效流转起来,有效解决生产企业用地的燃眉之急,汕头市工信部门创新调整用地供给侧,以工业用地为切入点,通过结合数字化服务以“轻投入”来撬动“用地急”,率先开发搭建“工信+用地空间服务平台”1.0版本,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要素资源配置。
简政放权▶▶
激发镇域经济发展潜能
纵观汕头全市,镇域经济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目前,与珠三角先进城市相比,汕头镇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明显,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城市发展能级的提升。
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题中之义。去年8月,汕头市直面问题、自我革命,作出简政放权、做大做强镇域经济工作部署,着力破解责权利不匹配、人地财不适应等体制机制障碍。自此,汕头市积极推动“放权强区”“放权强镇”,去年已分别向区(县)、镇(街道)下放333项和483项行政职权,激发基层体制机制活力。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汕头镇域经济发展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延伸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汕头市金融局出台《汕头市金融机构支持镇域经济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对全市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新设金融服务点、新增贷款给予最高达30万元的奖励。
根据汕头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今后五年汕头市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进事权下放、资源下沉,围绕城乡建设、招商项目落地等经济工作重点下放权限,在土地整合、园区建设、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利益共享、用人管理等方面形成创新机制;支持镇(街道)建设产业功能区,做优特色产业,形成集聚集群,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名镇、文旅强镇。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汕头实施这项重要改革,目的在于鼓励镇街勇当全面深化改革拓荒牛,争当全面扩大开放排头兵,把基层干部的创造活力激发出来,把镇域经济的发展潜能释放出来,为汕头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驱动力。
基层行
“一窗受理”让
群众少跑腿
潮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
改善营商环境
设置不动产服务专区、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工程建设服务专区……今年以来,潮阳区积极响应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决策部署,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优质服务。
潮阳区不动产相关业务是群众办理较多的业务种类之一。在二手房业务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全面进驻一手房业务、土地交易、契税减免税或不征税等业务,并开设不动产服务专区,实现不动产税收征缴、登记“一窗受理”。
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通过统一进驻、“一窗受理”,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部门加强数据生成自动化,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系统与税务系统之间的连接,减少来回跑和不必要的系统切换;将原来提供的表单进行整合,减少提交材料,便于申办人填写;建立部门互信机制,前一个部门或环节审核过的,后一个部门或环节不再审核,减少重复性资料审核,同时逐步减少人工审核层级。
如今,潮阳区的不动产相关业务只需到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专区办理即可,二手房税收征缴、登记办事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
对于这样的变化,群众表示非常满意与欣喜。此前,郑女士到潮阳区政务大厅办理二手房过户,她反映以前跑的部门较多,现在带齐所需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交材料就可办结;办事过程中,还有工作人员指导她填写表格、复印材料等,“比起以前方便多了”。
政务服务大厅是综合性的便民服务窗口,主要受理的是依申请类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潮阳区政务服务大厅现进驻30个单位、942项政务服务事项,推行“一门式、一窗式”行政审批改革,设置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全力打造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厅。
“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成的事项,现在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就能办成。”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郭大平告诉记者,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窗口人员和审批人员进行内部流转,在办理期限内将审批结果可通过邮寄形式送达企业和群众手里。
攻坚记
用好特区立法权
焕发特区新活力
站在新的起点上,汕头勇当新时代深化改革的开拓者和实干家,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改革攻坚需要,在重要领域加强立法探索,进一步焕发特区新活力。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强化法治保障,是汕头市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关键举措。去年10月28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出台,提出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根据《决定》,汕头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将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及时起草经济发展、改革攻坚、文明创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规草案。
《决定》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恪守依法行政基本准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将优环境纳入法治化轨道
9月30日,《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汕头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汕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近年来,汕头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头等大事来抓,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汕头市的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汕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说,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特区立法,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从制度层面为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从便利市场主体办事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两大方面来解决市场主体反映最为集中的突出问题。”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刘世群说。
一方面是便利市场主体办事,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如《条例》明确了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秒批”等便捷服务模式,这将大幅减少企业申报事项的不必要材料和重复证明,审批环节和程序进一步优化。
同时在保证办事质量的前提下,明确关键领域和事项的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能当场办的当场办。如《条例》第十一条明确,除依法需要实质审查、前置许可或者涉及金融许可外,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办结。
另一方面是保障市场主体权利,明确部门责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政府部门履职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和禁止性规定,由纪律性规定上升到法规性规范约束,进一步提升了对市场主体合法权利的保障。“这些措施将有效增强企业获得感,破除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让市场主体办事更通畅、更便利。”刘世群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设市场环境一章,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对照世界银行评判营商环境的十大指标,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这一设计,也是国内同类立法的一大创新。”何敏说,《条例》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增加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制度设计,如对“一业一证”、“容缺后补”、区域评估、工程责任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制度作出规定,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预留创新空间、提供法治支撑。(●南方日报记者黄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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