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保有量24.78万辆,户主安装充电桩3.9万个
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待解
刘连松 房志勇
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充电桩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记者调查发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呈现“冰火”两重天:有的小区充电桩申请、安装十分便捷,但是有的小区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却屡屡碰壁。
张先生是富力城天霖园业主,前不久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从申请安装充电桩开始到安装完毕,其间只跑了一趟,其他手续都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帮忙办理。“想不到,充电桩申请安装这么顺利,物业公司和电力部门效率都很高。”
富力城天霖园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几年小区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越来越多,但小区是2016年以前交付使用的,开发商在建地下车库时没有预留充电配套设施。“我们和电力部门积极沟通,寻找最佳途径,争取以最小成本铺设电缆,满足业主要求。目前,物业一般是每个月申请一次,多凑几个人一起申请。”
融创恋海园小区业主周女士安装充电桩也很顺利,一个月左右就申请下来了。但是,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充电桩安装难的现象并不鲜见。
“我刚买的新能源汽车,4S店承诺免费赠送充电桩,也咨询相关部门说可以安装。可是我到物业办理安装手续时,才发现我想简单了。物业公司要求充电桩相邻楼门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行,还要我自己去征求意见。”家住梅江玉水园的业主刘先生表示,物业公司规范充电桩安装管理可以理解,但是小区内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物业也需要想办法满足充电需求,更好地服务业主。
家住滨海新区中铁诺德名苑的郭女士也遇到了充电难题,“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有近千个车位。目前只有几个车位能安装充电桩,而且物业说无法申请新的充电桩,这让我很着急。”
“我每周开车去附近的商场充电,来回就要半天时间。”格调松间北里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小区有600户居民,有四分之一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是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一个充电桩都没有,距离小区最近的公共充电桩也要5公里距离。
东丽区蓝庭雅苑的业主王先生使用附近的公共充电桩,但是高峰时需要排队,而且2元钱一度电的价格感觉也有点贵。
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业主申请屡碰壁 主要原因有三条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小区的业主申请屡屡碰壁,无法顺利安装充电桩,主要原因有三条:
1.先天条件不足 线路改造缺乏资金
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2016年以前建设的地下车库,电力设施容量普遍不足,无法满足众多业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因为没有相关规划,供电企业的变电站(也就是俗称的黑号站)与这些地下车库之间没有预留相连接的电力管廊,如果升级改造,需要打通地下车库层之间的电缆通道,重新铺设电缆,会破坏小区路面、景观设施等。而公共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施工需要征得全体业主或者业委会同意才能行,难度很大。如果从小区地下室开发商自己的低压变电站(也就是俗称的红号站)取电,则存在配电容量不足,后续改造成本高等难题。因为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居民只有使用权,房子和车位已经销售完毕,开发商不愿再投入资金改造车库,这笔费用又不能使用居民的维修基金。相关改造费用动辄几十万元,资金缺口较大,物业公司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进行提升改造。
2.征求业主意见成难题
有的小区物业要求,申请充电桩之前需要征求相关楼栋业主意见,而物业让业主自己去做这个工作,玉水园小区充电桩申请难就是这个原因。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解释道,该小区没有预留的充电桩,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充电桩和表箱等设施需要安装在公共区域。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为了避免业主之间产生矛盾,要求申请人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如果获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才会盖章同意安装。对于物业公司的要求,小区业主刘先生表示:“这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对此,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如果不征求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就允许其安装充电桩,也会被其他业主投诉,最后这个充电桩还会被拆除,这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3.无物业无车位小区 缺乏申请要件
我市目前很多老旧小区,是“准物业管理”,业主没有固定车位,无法办理物业许可施工证明,缺少这两项重要的材料,也就无法向电力企业申请安装充电桩。家住河西区景兴西里的马先生就因为没有固定车位,也开不出物业许可施工证明,因此无法申请安装充电设施。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看到一些新能源汽车车主从自家窗口引线给车充电的现象,车主陈波认为住在一楼方便接线充电,他也知道有隐患,但是没办法。还有一些住在三楼的用户,充电的电线一直拖到一楼。
充电桩安装缺口大
我市工信局提供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50183辆,保有量为247837辆。国网天津电力营销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国网天津电力公司通过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实现充电桩办电“零跑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实现充电办电“零投资”。政策实施以来,国网天津电力公司累计为3.9万户车主完成充电桩接电工作。
“为保障购置电动汽车居民的充电需求,2016年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文件,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很多新能源汽车车主安装了充电桩,但是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因为审批、资金、车位等原因,还是有相当数量的新能源汽车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造成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重重,新能源汽车充电难亟待破解。”某物业负责人赵经理表示。
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管理办法》在先 小区规划在后
万科锦棠苑为何还不能安装充电桩
住建部门回复:从未介入充电设施建设验收
刘连松 房志勇
2015年住建部发文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我市2017年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我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政策实施多年以来,我市部分新建小区依然存在没有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现象,导致新交付的小区,业主无法安装个人充电桩。
家住西青区万科锦庐的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小区是今年六七月份才交付的,车位在地下一层。“我们家有一辆新能源汽车,交房后马上申请办理充电桩的安装手续,物业很配合,申请材料都给盖了章,但是申请材料递到电力部门后却遇到难题。”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发现,开发商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将国家电网的变电站电源引到车库,也没有预留走线的通道,小区地下车库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
而在《管理办法》出台8个多月之后,规划建设的万科锦庐(锦棠苑)没有预留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意。
现场调查
12月21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万科锦庐(锦棠苑)小区。小区门口进进出出不少装修车辆,记者随机问了几个正在搬运装修材料的师傅,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小区今年刚交付,不少业主都在装修。”
在业主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地库内停有不少车辆,也有若干辆绿牌车停在车位内,但是并未发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我们安装充电桩的事,挺闹心的。”新能源汽车车主赵女士告诉记者,“所有资料都备齐递交了,可是国家电网说手续齐全也没用,开发商没给预留充电电缆通道,电缆从地面黑号站引不到地库。这可太苦恼了。”
记者随后找到负责锦棠苑的物业工作人员,求证业主无法安装充电桩一事。“业主所提的要求我们物业方面都尽可能满足,开车位证明、施工证明等,全力配合。但是由于线路问题导致无法安装,这个确实不归我们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开发商,并告知了开发商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该联系电话说明采访来意后,该负责人表示请示公司后会回电话,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联系本报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住宅配建停车场须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规定实施后,我市新规划建设的住宅项目中,无法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并不是个例,除了万科锦庐(锦棠苑)小区之外,万科西庐(学韵园)也存在这个问题,居民同样面临买了新能源汽车却无法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窘境。
市发改委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了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2017年12月19日,我市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作了明确的要求。
该《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我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同时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2017年12月19日之后,新规划建设的住宅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符合上述要求。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记者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查询获悉,西青区万科锦庐(锦棠苑)项目,建筑规划图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明显属于上述《管理办法》实施之后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划部门给建设开发企业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上,会明确提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经查询,万科锦庐项目(锦棠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中确实有相关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记者又联系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标准设计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在施工图的审查环节,审图机构会审查该项目的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既然规划手续中已经明确了充电桩的安装要求,审图部门也在严格把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区建好后却无法安装充电桩,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在整体工程验收环节,住建部门是否负责监督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的验收工作?
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全市充电桩的推动工作是由市发改委负责,住建部门从未介入过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相关验收工作应该是市工信局和国家电网负责。
记者分别向市工信局和国家电网求证,对方均表示不负责相关验收工作。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审图、建设、验收等多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为什么上述开发商能够通过整体工程验收,成功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多部门出台举措推动小区充电桩安装工作
合力打通新能源汽车充电“堵点”
刘连松 房志勇
近期,本报连续报道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引起读者关注的同时更是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打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最后一公里”的堵点,记者得到的多方反馈信息显示,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措施,多角度解决居民充电难题。
推动锦棠苑充电基础设施改造
开发商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已经多次协调电力部门,组织现场踏勘及实施方案论证,并于12月23日再次组织沟通会论证实施方案,目前相关方案仍在沟通中。近期,将继续努力协调电力部门,尽快确定可行的安装方案并实施,以满足业主使用需求。
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本报报道,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马上开展相应规划梳理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行政许可中标明充电桩的配比要求,后期将在所有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图纸上醒目标注。另外,在规划验收时,将加强部门间配合,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做好提醒,把充电设施纳入联合验收范围。
作为竣工验收的牵头部门,西青区住建委高度重视此事,各个科室已经组成专班,相关科室划分好各自的职责,推动解决此问题。区住建委将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会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多部门协商合力打通“堵点”
本报报道同时引起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12月28日上午,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报道涉及的西青区相关部门组织会议,专题研讨落实充电桩建设相关要求,推动充电桩安装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划部门会主动对接,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共同深入研究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全流程无缝衔接。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梳理职责,明确任务。
规划资源局将进一步推动充电桩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分局规划审批和验收环节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在以往已经开展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中,已明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基础上,在通知书中告知建设单位务必在实施建设中按照施工许可要求实施到位。二是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合住建部门在项目联合验收阶段做好充电设施验收把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重新梳理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的要求和分工,推动解决百姓难题。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协调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针对操作层面出现的问题,发改委和电力部门将共同研讨,细化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的相关要求,制定操作细则,把充电桩安装条件的专业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内容,让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建设单位能更准确地掌握具体要求,避免产生歧义。
针对部分小区申请安装充电桩存在的“堵点”,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电力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对原有报装文件进行优化,减少申报要件、简化报装程序,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外,市发展改革委还继续牵头统筹建设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缓解物业公司的压力,解决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与居民自建充电桩相比,公共充电桩采用企业向电力部门独立报装的形式进行,可以克服小区电力不足的问题,由专业企业施工建设、定期巡检,及时消除各种故障隐患,运行更加安全高效,社会成本更低。“目前,我市推广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在其他城市得到推广,北京、成都等大城市都在学习天津经验,推广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该工作人员说。据了解,我市已经连续三年将居民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纳入到20项民心工程中,已经建成小区公共充电桩7000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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