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 > 正文

讯息: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糖尿病门特转为健康管理过渡期 过渡期内患者可到原定点医院就诊

  • 2022-11-30 10:00:27 来源:北方网


(资料图片)

天津北方网讯:连日来,本报报道“本市全面推行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受到市民关注,针对群众关心的“过渡期内患者就医报销有哪些变化?”“付费药品目录有哪些调整?”等问题,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进行了解读。

糖尿病门特从就医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过渡期有多长?

答: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为糖尿病门特从就医管理转为健康管理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就医报销和管理服务有哪些变化?

答:过渡期内,健康主管机构一方面要做好对糖尿病门特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保障患者合理就诊用药需求,且不受12月1日以后《2022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限定。另一方面应履行对患者的书面告知义务,明确健康主管责任制的有关政策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内容,并根据患者实际诊疗需要,与患者商定具体的转诊协作医疗机构,将原来的定点就医模式转化为健康主管模式。协商不一致的,患者可以变更健康主管机构。

在健康主管机构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前,糖尿病门特患者在过渡期内可继续到选定的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糖尿病诊疗用药费用,按照本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报销。

问:本市2022年度糖尿病门特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调整〈2022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未选定健康主管机构的糖尿病门特患者,到定点就医医疗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诊疗,支付范围限定于《2022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目录中药品限定于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症明确用于糖尿病治疗的,或列入糖尿病临床路径或权重临床指南的,共计88个西药和中成药品种。患者到健康主管机构及其转诊协作医疗机构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并进行糖尿病门特治疗的,糖尿病门特报销不受《2022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限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标签: 定点医院

推荐阅读

讯息: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糖尿病门特转为健康管理过渡期 过渡期内患者可到原定点医院就诊

天津北方网讯:连日来,本报报道本市全面推行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受到市民关注,针对群众关心的过...

静海交警在23个村口增设42处爆闪警示灯 启动“闪亮”工程 消除路口“黑点”

天津北方网讯:近期,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聚焦辖区国省县道与乡镇村路交口的黑点险段,启动闪亮工程,...

今日播报!选取10个村委会作为试点 蓟州区成天津市首批村级社矫站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蓟州区社区矫正管理支队、梅江戒毒所蓟州大队联合乡镇选取10个村民委员会作为试点...

气温降低 人工造雪

周伟摄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本市气温逐步降低,蓟洲国际滑雪场近来开始利用夜间时段人工造雪,预计12...

全球新消息丨天津今晨风力减小 低温仍在持续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气象台获悉,今天全市以晴为主,4-5级大风会维持到8时许。今起气温逐渐回升,但...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城市